商標注冊有捷徑?你敢信?
隨著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的廣泛普及與深入宣傳,越來越多的企業逐漸意識到知識產權的重要性。伴隨著企業的重視,網絡開始出現一些對商標注冊的夸大宣傳--“商標注冊包成功”“商標快審快速拿證”。很多企業就天真地認為只要提交申請,必然能拿到注冊證書,完全忽視了前期的排查預審工作。
還有不少企業一股腦將申請直接提交給商標局,結果多數都是商標被駁回,浪費了時間不說,官費也退不回,竹籃打水一場空,對企業經營造成的時間、金錢損失都不可估量。
在我們平常工作中,常常會面對客戶各種各樣的疑問。“能不能快速下證呀?”“能不能保證百分百拿到證書呢?” 甚至有客戶情緒激動地質問:“為啥別家代理機構說一個月就能下發證書,你們卻告訴我要 7 - 9 個月?人家能保證百分百通過,你們咋不行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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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連國家知識產權局自己注冊的商標,都可能遭遇駁回或不予受理的情況,那些聲稱能找關系搞定商標注冊的,簡直荒謬至極。
申請人所期望的 “捷徑”,大致可分為兩類:一是提高成功率,二是縮短時間周期。
成功率有保證?
商標注冊不能百分百保證成功率,主要有以下兩方面原因:
一:依據《商標法》第三十一條規定,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,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,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,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;同一天申請的,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,駁回其他人的申請,不予公告。通俗的講,就是誰先申請就是誰的,當然前提是符合商標注冊的必要條件。按照現在的商標申請量來看,每天將近 3 萬件,由于商標查詢的盲期在半個月以上,因此沒有人能夠保證,在昨天或者前天,是否有人申請了與你提交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標。
二:商標具有專用權。根據《商標法》第三條,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,受法律保護。若一個商標已被他人申請并取得專用權,那么你再在相同或近似產品上申請相同或近似商標,是無法注冊成功的。
商標快速下證
商標注冊能否快速下發證書,答案同樣是否定的。這主要還是因為商標的在先申請原則。商標申請量大,商標申請在先原則,決定了商標審查只能一件一件依次進行。正常的商標審查期限,是每個商標都無法避開的,要是遇到駁回或者補正等情況,審查時間還會進一步延長。
所以,別再幻想商標注冊有 “捷徑” 了,事實就是不存在!